采购公告
鄞州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Ⅰ、Ⅱ、Ⅲ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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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招标人: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Ⅰ、Ⅱ、Ⅲ标段(监理)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7】40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

项目规模:Ⅰ标段:永泰花园、华泰一期、华泰二期、华泰三期、格兰云天一期、格兰云天二期、南苑国际、中翠家园、东湖馨园、水韵江南、盛世天城一期、盛世天城二期、半岛名邸、碧云天、万达公寓、繁裕三期、钟盈新村、慧和家园、学府苑、学府一号A区、学府一号B区、金域华府、紫郡小区、华公馆、文澜水岸、蔚蓝水岸、东方湾邸、朝阳荟小区、项隘小区、泰和罄苑、华茂东大道、云鹤水岸绿苑、汇纤新村、永乐新村、悦澜湾等小区,约23000户;Ⅱ标段:东湖花园一期、东湖花园二期、东湖花园三期、风格城事二期、宁兴·城市花园、凯旋明天、小城花园、格林生活广场、天欣家园、风格城事一期、芝兰新城、金家漕小区、如意金水湾、金庭茗苑、金海嘉园、陈婆渡小区、格兰春天1期、格兰春天2期、格兰春天3期、都市丽湾、江湾府第、九曲小区、培罗城广场、盛世东方、星河晨光、世纪花园、银亿上上城、江南春晓、云龙嘉苑、龙鼎花园、龙庭花园、徐东埭新村一期、陈黄村二期、南熙园、锦海名园、山水一品名苑等小区,约19000户;Ⅲ标段:金湾华庭、春江花城、四明春晓、东城水岸、东裕社区三期、荣安和院、公馆6号、永佳苑、金地花园、新都美地、都市森林一期、都市森林二期、明州医院生活区、金色水岸、同心苑、香堤水岸、银河湾小区、盛世新都、荣安琴湾、城南华府、和悦家园、南裕二期、和协小区、华泰星城、雷孟德星光中心一期、小城春秋、雷孟德星光中心二期、一舟明庭、都市华庭、晨光明苑、曙光苑等小区,约17000户。具体标段划分如有变动,以招标人确认数据为准。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Ⅰ标段:6900万元;Ⅱ标段:5700万元;Ⅲ标段:5100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财政安排解决

招标范围: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一户一表、泵房水泵和变频器、储水池(箱)、管道、阀门、仪表、安防系统、成套叠压供水设备的维修及更换等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3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3个,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约2020年结束);

造价控制目标:控制在工程造价额以内;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其它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的电子信用证鄞州区施工登记情况正常。

(2)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5)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6)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始时间:2017年8月17日

截止时间:2017年8月2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三楼)

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超出上述规定的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2、《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一式二份;

3、附件:

■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和IC卡;

■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向检察院查询行贿记录申请函》;

■企业须提供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格式自拟。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解锁的项目视同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需提供)

 注:1、附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它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2、《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向检察院查询行贿记录申请函》可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后使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及IC卡报名。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9月6日 9 时 00分。

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新河路348号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10楼

联系人:唐工                    联系人:周丙海

电  话:13884469925             电话:87360849

传真:  /                       传真:87360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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