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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党委关于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3.03.20
  • 发布处室: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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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上旬至8月下旬,市委涉水生态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市水务环境集团党委(以下简称集团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并于2022年11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专项巡察意见反馈后,集团党委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涉水生态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室、各中心、各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三个多月来,集团党委先后召开3次专题党委会、1次专题部署会、1次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反馈问题,反复研究整改措施,经多次完善,形成《关于落实涉水生态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条逐项细化整改事项37个,整改措施134条,同时做到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间清单“四明确”。建立巡察整改亮灯销号机制,采取对账销号、动态管理的方法,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强化整改推进工作。截止2023年3月上旬,集团层面新建和完善制度15项,10项整改问题中,已有7项全面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70%(其中立行立改问题3项,整改完成率100%),134条具体整改措施中,已有120条整改到位,正在整改14条,整改完成率为89.6%。为扎实推进巡察问题持续整改,全面巩固“五问五破·五比五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2023年1月31日,集团召开2023年度工作会议暨作风建设推进会,全面启动主题为“锻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展示一流形象”的作风大提升活动,通过“四找七问十行动”,全力实现“团结协作和谐共事之风、改革创新担当作为之风、调查研究统筹谋划之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之风、遵规守纪廉洁自律之风”“五个明显提升”目标。
        二、整改工作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方面
        1.“节水优先”工作举措不够扎实有效
        (1)针对“水情宣传教育不够有力,水生态治理社会参与度不高”问题

      一是加强与机关企业和校园、市民等联动,2022年7月至今,联合教育系统走进宁波市海曙区海曙中心小学等23所学校举办水滴课堂,通过“小手拉大手”,开展供节水知识宣传;二是结合水务特色,不定期举办“水务开放日”活动,开展联动报网开展亲子研学、党外人士走进水务和国资国企代表参观水务全产业链专题活动等15场开放日活动;2022年10月26日,集团启用“甬水红帆”党群服务中心,推出水知识问答互动模块,让市民在办理业务等候之余,进行互动体验。三是编制集团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开展水情宣传及水生态治理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对象涵盖中小学生、各群体市民等,具体内容包括:和水利系统、媒体联动推出“我与甬城水”井盖创意绘画大赛;面向不同受众推出制水之旅、再生水之旅、水务建设之旅及从源头水到再生水的水务全产业链5条精品线路;推出《寻找消失的水滴》科幻环保剧招募活动;全年不定期开展“六进”活动;开展水务井盖设计和IP形象推广配套设计系列活动等。
     
(2)针对“部分区域供水管网漏损率高于国家标准”问题

        关于杭州湾新区公共管网漏损率仍大于国家标准方面。一是推进杭州湾新区旧管改造工作,2022年12月二期改造项目顺利开工;二是进一步深化分区计量管理,新增二级分区2个;三是规范营业收费管理,推进手机拍照抄表,做好水表选型及水量核查,严格落实表务管理,大表优先选用电磁水表,推广使用超声波水表,2023年完成超声波水表使用3个;四是加强带压检测、非开挖修复等漏损控制新技术的应用,开展供水主干管带压内窥检测技术,已完成带压检测项目试点工作;五是从强化检漏与抢修队伍管理、加强供水阀门养护管理、强化违章用水排查、深化智慧漏控系统数据分析等入手,进一步加大漏损控制力度,2022年,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管网漏损率为19.7%,计划2023年漏损控制不高于17%、2024年不高于15%,逐年接近国家2016年颁发的《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规定的一级标准10%的要求;六是对杭州湾自来水公司招标后的PE管落实专项抽检,形成自查报告,2023年3月针对库存产品抽检不合格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作出扣除质保金、更换合格产品等处罚,同时将物资表后管理纳入合同管理范围,将产品质量抽检列入杭州湾自来水公司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关于老城区老旧管网及海曙区公共管网漏损率方面。一是全面推行漏损控制专项行动,构建漏损控制长效化管理体系。完成《供水管网漏损控制专项行动实施纲要(2023-2025年)》编制与发文;二是针对腐蚀严重的重点老旧管网,积极探索应用管道内衬非开挖修复技术。开展环城西路供水管道带压检测并结合检测情况落实修复工作,2023年3月启动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环城西路带压检测方案的初步论证;三是加快推进老旧管网改造,按照“先主后次、先点后面、先急后缓”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推进。2022年完成旧管改造42.5公里;2023年、2024年,每年改造老旧管网不少于60公里,有效消除老旧管网安全隐患,延长管网使用寿命;四是加大漏损控制力度,2022年,海曙水务分公司管网漏损率为12.49%;计划2023年漏损控制不高于11%、2024年不高于10%;五是2023年1月17日组织召大监督联席会议,围绕《集团漏损控制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进程会商业务监督计划,部署控漏行动专项督查,发挥纪委的再监督职责,严查违纪违法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不正行为。

        2.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水资源开发保障潜力的举措不够有力。
        (1)针对“主动推进再生水资源化利用的力度不足”问题
        关于集团宣传不够有力方面。一是利用集团微信公众号、《宁波水报》《宁波水务》等加大宣传频次,2022年7月至今利用水务微信公众号和借力市级媒体平台共推出4次再生水洗车专题活动,受到广泛关注,2023年春节前夕再生水洗车体验排起长龙。推出“水星水灵”再生水宝宝IP助力擦亮“甬有碧水”金名片。在《中国水利》《宁波日报》《宁波通讯》等市级及以上报刊媒体上发布《“三问”解构宁波再生水利用新格局》、再生水助力生态治理等系列宣传报道逾40篇;二是开展再生水利用定点播报,自2022年12月9日开始每日上午7时、8时和下午5时、6时的上下班高峰时段在FM92频道开展再生水宣介,多点面营造再生水使用宣传氛围,同时创新宣传方式,以海曙区老旧小区换水表箱为试点,开辟水表箱盖新宣传阵地,打造家门口水务宣传。
        关于与政府相关部门主动对接不够方面。加强与政府部门的主动对接,开展各类激励政策、价格机制、技术标准等方面的研究课题,实现再生水利用政企联动的良好氛围。一是配合市水利局完成《关于加快推进宁波市再生水利用的指导意见》《宁波市再生水利用考核办法》等文件的编制,同步启动《宁波市中心城区生态补水对水环境水生态安全评估》《再生水生态补水关键技术及应用规划研究》等相关课题,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共同开展《宁波市再生水利用河道补水技术指南(试行)》研究工作,指南要求再生水生态补水开展“9+X”的水质监测指标和“5+X”评价指标监测,并通过采取生态措施等方式进一步区分净化水厂排放口与再生水生态补水口;二是2022年6月成立海曙、江北等五大区域水务分公司,将再生水推广利用纳入2023年考核体系,鼓励各区域水务分公司加大与政府部门对接力度。
        关于2021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与同类沿海城市有较大差距方面。一是2023年1月完成《宁波市区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送审稿编制;二是2022年度完成再生水回用量7238万吨,再生水利用率20.8%,实现“生态补水、工业水源补水、高品质工业直供水和市政杂用水”四个利用方向的重点突破:在生态补水领域,实现福明净化水厂2万吨/日和长丰净化水厂16万吨/日补水规模;在工业水源领域,实现岚山净化水厂至碧海工业水厂供水规模从2万吨/日跃升至4万吨/日;在高品质工业直供水领域,完成岚山净化水厂再生水直供至镇海电厂、动力中心等工业企业,供水规模至3.36万吨/日,同步完成岚山双膜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在市政杂用水领域,对接城管部门,将再生水作为道路清扫和绿化灌溉用水,同时探索再生水应用于免费洗车领域,2022年度市政杂用水118万吨,此外累计派发免费洗车券3500张,累计洗车18963辆,使用再生水1517吨;三是有序推进“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实施方案,预计2023年再生水利用量达9000万吨,利用率可达到25%,同比2021年度再生水利用率增长33%。
        关于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足方面。根据宁波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方案,到2025年,市区试点范围内再生水输配管网总长达到100km以上,基本建成以管道输送为主,点状配置为辅的再生水输配体系,扩大再生水供水设施覆盖范围。集团结合自身特点,在应用场景拓展、工业水源管建设、输配管网与系统建设方面进一步谋划布局:一是推进长丰净化水厂再生水作为鄞滨公园灌溉用水、南环高架滴灌用水及福明净化水厂再生水作为甬江公园灌溉用水工程,建设再生水管道8.5公里,2023年2月全面开工;二是在宁波第二工业水厂及进出厂管线工程中同步建设新周净化水厂到第二工业水厂的DN1600原水管1根,共计7.8公里,将再生水作为工业水厂水源补水,项目已于2022年11月25日开工;三是推进福明净化水厂“清水环通”工程建设,新建DN1000再生水管道约1.1公里,将福明净化水厂再生水回补至明一河、直落河,现已完成泵站和管道铺设,并具备通水条件;四是谋划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包含3项子工程,分别是栎社净化水厂再生水生态补水管道项目、福明净化水厂再生水管道入廊工程和长丰净化水厂再生水管道入廊工程,完成工程项目建议书,并报送至市水利局。
        (2)针对“个别引调水重点工程进度滞后”问题

        一是2022年上半年成立重大水利水务工程建设专班,落实《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由专班牵头制定集团重大工程项目年度节点任务,分解落实月度任务要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实行月报机制,全力确保完成年度任务;二是按照重大水利水务工程建设专班实施方案,做好引调水重大工程项目的前期管理,积极与市发改、水利等主管部门沟通,做好项目报批工作,经各方努力,宁波市水库群东西线联通工程于2022年11月开工建设;同时聚焦考核“指挥棒”方向,用实绩兑奖惩,督促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完善项目部规章制度,落实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控制,2022年7月后开展工地综合检查36次;针对突发情况建立各方会商机制,2022年全年召开专班会议(工程例会、专题汇报会等)共10次,加快破解项目堵点,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三是根据市政府相关部门指导意见,改变清溪水库原有建投方案,由新组建的宁波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宁波方控股宁海县清溪水库,2022年9月5日,宁波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与宁海县政府及相关单位沟通谈判清溪水库工程项目投资建设方案后,10月起草完成由宁波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控股的水库建设投资方案,并上报市水利局,2022年12月15日上报该项目申请政府专项债;四是在上半年市政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镇海基地二期项目的基础上,2022年11月3日召开慈溪东部地区引水工程推进解难协商会议,邀请慈溪滨海开发区(龙山镇)建设项目指挥部、舟山大陆引水三期工程宁波陆上段项目部、镇海炼化等单位,共同梳理前期政策处理问题清单,明确责任方,提交业主单位沟通解决,2022年11月至今共召开例会6次,及时与业主沟通汇报现场进度、存在问题,加快推进项目施工;五是主动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接水资源潜力挖掘、重大水利工程进展、水资源总体规划,承担《宁波市区给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做好主管部门的参谋助手,2022年12月完成规划初稿编制;六是进一步推进供排水一体化,优化水资源调度,提高再生水利用率,配合编制《宁波市区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全面深度挖掘水资源潜力,2022年12月完成规划送审稿。
        (3)针对“水源地生态保护力度不足”问题

        一是持续推进水源地巡查,2022年全年共计巡查1623次,八库月均每库巡查17次。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协助处置,做好管理范围内的“三禁”工作,做好山林管理涵养水源,完善水源地管控设施,做好水源地封闭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重点部位监控管理;二是全力推进监测体系完善工作,优化常态化水质监测工作,分批在公司所属水库取水口与主要支流建设水质监测设施,实现水质自动化监测全覆盖;2023年1月已完成横山、亭下、皎口和白溪水库取水口的水质自动监测建设,可在水质在线监测平台上读取四座水库的水质类别、水温、pH值、溶解氧、浊度、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蓝藻等指标;三是持续加强对上游集雨区的巡查,八库每月开展巡查不少于2次;动态做好水源地上游污染物调查工作,2022年完成周公宅水库和皎口水库两座水库的上游污染源调查工作;逐步建立水库“一库一策”管理标准,2022年细化完成亭下水库的管理标准,及时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水源地保护存在的问题,推动共同做好水源地水环境的综合治理、系统保护工作;四是全力开展水源地预警指标研究与土臭素、2-甲基异莰醇异味控制试验研究项目,并与宁波大学合作开展“饮用水中嗅味物质风险评估、预警和控制策略”项目研究(2023-2025年);2023年2月开展水库重金属指标的专项研究项目。五是加强与农业、林业、环保,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联系,就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有关事项保持互动,持续开展水源地保护区相关科普宣传。
        3.对水生态“系统治理”认识不够深刻,工作存在短板
        (1)针对“系统谋划不足,存在‘重水务,轻环境’现象”问题
        一是党委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综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用水“金句”》,习近平系统治水观及《总书记心中的美丽中国·水》,学习市委书记彭佳学《率先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水能力现代化》,市委市政府关于当前水利水务工作相关决策精神等6次;2022年7月26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谭国洪带队前往福州市考察金山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与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交流学习;二是围绕市委市政府要求和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主动对接“甬有碧水”专项行动,参与全市域重大涉水项目建设。2022年完成有效投资超28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10%。在此基础上加大水务水利项目谋划力度,2023年计划投资33.5亿元;三是加快推进拓展水环境治理板块业务,沟通完善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11月17日,与海曙区政府签订水环境综合治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2年12月推动参与江北区慈城古镇水环境生态综合治理,起草合作协议初稿;四是进一步完善涉水产业链,加快污泥处置项目收购步伐。目前收购工作前期法律、财务、技术尽职调查等相关报告已编制完成;资产评估报告已编制完成,申请国资委核准;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资产重组协议初稿已编制完成。2022年12月15日,经多轮商务谈判,双方协商达成交易意向备忘录。2023年1月17日集团党委讨论通过了对格林兰公司的资产重组事项。
        (2)针对“污水处理系统不够完善,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够匹配”问题
        关于排水管网管理水平与先进城市有差距方面。一是2021年5月立项实施《2021年市本级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工程项目》,2021年10月27日正式开工,2022年10月25日顺利完工验收。累计完成排水管道检测128.12公里;排水管道测绘689.7公里;非开挖修复雨污水管网整体修复6.7公里,点状修复183处;开挖修复雨污水管道1139.1米;二是2022年11月完成申报立项《2023年市本级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工程项目》,目前等待行业主管部门批复,力争2024年5月完工。
        关于推进污水处理企业合理布局力度不足方面。一是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已于2022年6月成立海曙、江北等五大区域水务分公司,经过几个月的运转磨合,在提升区域服务能力的同时,还加强了与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对接;二是大力推进净化水厂扩建工程建设,有效降低生产负荷。2022年8月岚山净化水厂三期(15万吨/日)已正式投用;2022年底江北下沉式再生水厂(15万吨/日)已具备通水条件;2022年12月新周净化水厂二期工程(15万吨/日)完成交工验收并基本具备通水条件;2023年1月鄞西污水处理厂(栎社净化水厂)二期工程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2023年3月启动设备招标;三是2022年11月完成排水管网泵站及二次供水优化调度,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以智慧排水作为调度平台,通过统一标准、统一调度、统一数据共享模式,实现对污水的汇聚、输送、集中处理的全面监控,系统性建立起“厂—站—网”的联动联调体系,提高净化水厂运行效率、降低道路冒溢风险;四是2023年1月委托市规划院对海西净化水厂、鄞东净化水厂选址论证报告进行编制;同时积极推进城市净化水厂互连互通一期工程,拟实施工程共计3项:新周净化水厂与小港污水处理厂互连互通工程,岚山净化水厂与镇海污水处理厂互连互通工程,岚山净化水厂与江北下沉式再生水厂互连互通工程。2022年11月完成城市净化水厂互联互通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2023年1月委托市规划院对工程路径规划方案进行编制,同时完成项目技术审查,力争2025年12月完工。
      关于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进度迟缓方面。一是江北下沉式再生水厂(一期)工程通过方案优化,全力推进工程进度,于2022年11月25日通过完工验收;二是经过各方努力,2022年12月16日,新周净化水厂二期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三是宁波江东北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经过近一年试运行,于2022年8月8日通过市政部分整体交工验收,9月28日通过绿化项目竣工验收;四是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管理,2022年9月清水环通一期(江东北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开工建设以来,按程序完成质量监督书登记和设计交底,持续开展建设项目投资与进度月报工作,每月形成市属企业有效投资及重点项目进度月报表,跟踪工程进度;五是举一反三,做好项目前期管理,加速鄞西污水处理厂(栎社净化水厂)二期工程项目推进,2022年12月6日市发改委组织可研审查,2023年1月11日完成可研批复,2023年1月16日召开初步设计技术审查会议,邀请市水利局、集团下属相关单位,讨论完善和细化工程技术等方案,同步推进设计方案优化;六是2022年11月28日集团下发《关于开展重点项目工程管理制度及责任人落实情况自查的通知》,开展在建工程项目部工程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人员岗位履职及责任人确定情况自查自纠工作;2022年12月12日-16日集团开展工程管理、采购管理自查及抽查,同期开展年度工程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绩效考核。

        (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涉水生态工作决策部署方面
        1.水务一体化改革推进不够有力
        (1)针对“体制机制未理顺”问题
        关于集团改组不够到位、未实现财务并表方面。根据2022年6月10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积极推进集团整体股改上市相关工作,明确原水板块不列入上市主体范围;对接市国资委,2023年1月19日完成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原水公司38.07%股权变更委托至宁波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2日,完成将集团持有4.25%原水公司股权划转至宁波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同时,为保障宁波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的融资能力,积极向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反映,推动原水公司股权由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划转至宁波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集团改组不到位、存在并司不并心现象方面。一是建立内部人才市场,并于2022年7月揭牌,通过“相亲”双向交流模式,促进人才交流,2022年共计调配人员6批次260人次;建立健全干部轮岗交流机制,2022年横向调配干部6批次35人次,有效促进内部融合;二是以党建统领凝聚人心,谋划党建品牌三级矩阵建设,形成本级品牌创设、二三级党组织品牌环绕的文化氛围。项目于2022年12月14日正式启动;同步发挥党建联建红色引擎作用,2022年7月集团党委启动党建联盟建设,按业务及管理条块组成5个联建链主,并不定期召开联建会议,合力向外辐射经营服务;三是充分发挥党工团的组织优势,挖掘调动各级党建资源和党务骨干开展党建帮带行动,2022年12月5日开启党建帮带第一课;2022年11月30日举办“握紧接力棒·启程绽芳华”青年建功竞赛,成立青匠创新室和青音演说坊,提升广大青年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举行第一届职工运动会,自2022年9月起相继开展篮球赛、乒乓球赛、游泳比赛等活动,共有438名员工参赛、上千人次观赛,不断加强各业务板块员工之间交流互鉴;四是集团领导班子组织召开月度、年度工作会议以及工作思路座谈会,走访调研子分公司、工程建设一线10余次,进一步统一思想,促进整体融合。规范整合业务职能,梳理并印发《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工作职责》,新增、修订各类制度134项,组织开展公文、信访、档案等业务培训及宣贯会议,进一步强化管理融合。推进原自来水公司吸收合并后各项工作移交,落实各单位搬迁,统一工作服,切实提升企业向心力。
        关于融资需求整体受限方面。一是持续推进集团资产证券化进程,污水处理REITs项目申报初步材料已上报市发改委;2022年发行绿色中票3亿元,创同评级同期限中期票据全国最低发行利率;争取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4亿元,发行专项债1亿元;流动资金项目贷款的利率在LPR基础上得到了充分优惠。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为60.84%;争取了集团整体授信额度为206.71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21.91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184.80亿元;二是发挥重大水利水务工程建设专班作用,加强项目前期论证,提升项目投资的盈利能力;三是根据集团出台的《资金管理办法》,将排水公司授信工作划归集团。目前已解决排水公司融资问题。
        
(2)针对“股改上市工作存在较多问题”问题
        关于集团尚未完成国企混改及股改方面。一是根据2022年6月10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积极推进集团整体(不含原水)股改上市相关工作,2022年10月21日,集团召开IPO上市工作启动会;二是结合上市方案,完成股改方案编制,2022年底与奉化方就奉化水务参加集团股改事宜签订合作协议;三是集团上市板块(不含原水),结合上市需要和股改范围,计划实施减资,以实现上市主体(不含原水)实收资本到位,目前中介机构正在开展清产核资,对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会计科目进行核对。
        关于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弱。一是以发行公募REITs为依托,通过特许经营模式争取福明、长丰两厂污水处理价格到位;按照事权财权相统一原则,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要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分配模式变更,由按平均单价分配转为按征收区域分配;再次提请市发改委等部门启动污水处理费提价工作;二是原水公司支付钦寸水库运营保障相关费用已纳入市政府财政预算,集团将获得每年4亿元的补贴,2022年的补贴已到账;三是推动钦寸水库调整债务结构,降低综合融资利率,已与相关银行商定41.73亿元较低利率的置换贷款授信,目前正与原几家贷款行协商还贷事宜。
        关于瑕疵资产处置尚未全部完成。在2022年7月争取到市政府出台专项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瑕疵资产处置。2022年9月以来,由市资规局、市国资委等政府部门牵头,多次召开瑕疵权证办理协调会,同时开展土地、房屋测绘、权籍调查23项,进行房屋质量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及整改11项,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批。累计完成125处瑕疵资产中96处办理,办结率为76.8%,目前有10余处因涉及免税政策协调,尚在推进中。

        2.人才储备与集团发展所需不够匹配
        一是加大人才招引力度,2022年度共计组织或参加毕洽会、高洽会、杭州校招等招聘会共计9场,组织笔面试14场,收录筛选简历近3000份,招录员工163人,其中投融资2人、信息化管理3人、工程管理33人、管培生15人(包含投融资、信息化、法律、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二是2022年分两批选调部室专职审计人员2名,进一步充实专兼职审计人员队伍;三是2022年9月选拔证券代表1名,助力集团IPO上市;四是持续开展集团“菁莪、菁英、菁華”人才梯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菁莪人才动态跟踪;开展第一届水务菁英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含内训师项目),8人纳入菁英人才库、2人纳入菁華人才库;启动水务菁華绩效改进项目,共计36人参与项目学习。建立管培生培养机制,招录15名管培生,指定4名导师全期指导,拟定培养方案,签订培养协议,出台“一年半轮岗+一年半定岗”培养模式,并对考核排名靠后10-15%的人员淘汰转为普通人员,优秀人员纳入集团储备人才库,同时对获得优秀的导师进行奖励。
        3.部分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
        (1)针对“个别项目存在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或审批不规范”问题
        一是举一反三,强化沟通协调联动机制,针对在建项目宁波市水库群东西线联通工程先行段,2022年11月召开第一次监理例会,强调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并就今后监理基本工作程序、参建各方工作方法、工作制度、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等做了具体规定,扎实推进工程精细化管理;二是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2022年11月21日举办工程建设招投标 “两个办法”与“评定分离”培训,并将工程建设程序规范化业务培训列入2023年度教育培训计划,2023年3月上旬完成工程建设程序规划化业务培训方案编制,持续推进相关工作;三是按照计划开展建设程序规范性检查,2022年12月12日-16日由各子分公司先行开展自查并上报项目清单,集团组织集中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2022年12月对新开工建设的宁波市水库群东西线联通工程开展前期专项程序规范性检查,前期专项程序符合规范;四是2023年1月召开重大水利水务工程建设专班会议,要求积极对接相关政府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同时对照落实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再次强调加强工程项目实施管理,严格落实工程项目调整、工程变更管理等规定;五是探索采购计划管理绩效改进课题,2022年11月启动课题设计,确定采购管理部门提升合格招标采购项目计划数的课题,目前按课题任务书计划开展重大项目前期采购清单梳理工作;六是宁波市水库群联网联调(西线)工程相关建设永久用地完成审批手续,同时对1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七是对水库群联网联调(西线)一期工程工程结算梳理、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后,报市审计局送审价139475.85万元,较批复概算增加12536.42万元,增加9.88%。2022年12月16日市审计局出具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未涉及需调概问题。
        (2)针对“个别工程未在规定平台招标、直接发包或招标过程中存在瑕疵及未及时收取履约保证金”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2022年8月修订的《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甬水务〔2022〕123号),采购项目分类管理,按限额规定进入相应平台交易,一经发现违反制度规定的采购行动,按照《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严把前期市场调研关,2022年6月集团成立采购管理中心,通过集中采购优势,开展采购前期潜在投标人市场调研,合理设置投标资格条件及合同条款,确保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履约能力;严把变更承包人管理关,2022年11月30日-12月15日开展重点项目工程管理及责任人落实情况自查及抽查,加强变更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三是严格执行《集团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按限额分类分别纳入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规范交易,2022年11-12月开展下一年度采购计划编报工作,由集团采购管理中心及集团建管安全部双把关采购交易平台选择,确保规范合理;四是2023年1月制定《集团咨询(评审)专家及咨询(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落实评标专家主体责任;五是按照《集团采购监督管理办法》《集团采购活动监督检查工作规则》等规定,继续开展采购管理月度抽查、重点项目专项检查等工作;六是落实采购管理规则制度宣贯,2022年开展采购管理办法宣贯暨阳光采购操作规程、“制度小课堂”-采购管理制度解读等共6次,其中2022年7月后开展5次,多维度多形式开展培训交流。2023年1月起,开展采购管理人员及评标专家“月月学”活动,其中1月份已开展集团采购方式讲解与分析课程,2月份安排专家评标注意事项讲解专题课程;七是加强履约保证金管理,针对重大项目宁波第二工业水厂及进出厂管线工程、宁波市水库群东西线联通工程、宁波市鄞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严格落实招标文件审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明确“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等条款;八是2022年12月对下属单位开展合同履约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九是开展履约保证金(保函)监督提醒工作,2022年12月起,在集团采购执行情况报送中增加履约保证金(保函)缴纳时间及缴纳金额栏填报,监督提醒建设单位施工期间的履约保证期的延续工作。
        (3)针对“部分项目存在变更多、金额大,建设工期超期问题”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集团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相关制度,推动问题立行立改。宁波市水库群联网联调(西线)一期工程因西线线路长,地质复杂、地基承载力不足、前期设计深度不够等原因,存在多项变更,变更履行了变更程序,工程指挥部均进行了决策,西线一期工程大额变更书面向市水利局报备,现西线工程已完成财务竣工决算审计。二是根据2023年项目投资要求,2023年1月召开重大水利水务工程建设专班会议,再次强调加强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工程项目调整、工程变更管理等规定,推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月报机制,全力做好服务和机制保障,在与质量、投资目标协调的基础上,实现工期目标;三是积极与市发改、水利等主管部门沟通,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设专班统筹协调,以破解“中梗阻”为导向,为保证在建项目顺利进入平台交易,加强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对接沟通,2023年1月12日市大监管服务办召开宁波市水库群东西线联通工程项目涉铁段招标工作协商推进会,协商解决招标相关问题;2022年11月17日召开工程先行段第一次监理工地例会,工程参建各方充分讨论,针对工程开工前应完成的事项进行部署落实,工程建设专班靠前服务,强化与上级部门沟通、政策处理协调、人员力量配备等要素保障,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2022年12月宁波市水库群东西线联通工程先行段编制主要节点进度计划,着重梳理进场道路及工期计划,明晰关键阻碍,做好方案调整及提前协调;四是针对突发情况建立各方会商机制,2022年7月至今召开专班会议(工程例会、专题汇报会等)6次,督查及会商重点工程推进进度,加快破解项目堵点,妥善处理,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五是依托集团作风大提升活动,着力推进专班攻坚机制,制订年度、月度形象进度,挂图作战、亮灯晒绩,实行月度对账,年终考核,并加大年度有效投资数在组织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激励集团上下担当作为、比拼争先,2022年7月后开展工地综合检查36次;六是开展在建工程建设程序规范性检查,2022年12月12日-16日集团开展工程管理、采购管理自查及抽查,包括变更管理办法制度制定、合同变更程序等,发现问题落实整改,重申工程变更规范性要求;七是2022年12月将工程建设程序规范化业务培训列入2023年度教育培训计划,2023年3月上旬完成工程建设程序规划化业务培训方案编制,持续推进相关工作。
        (三)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和担当作为方面
        针对“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设备采购(品目一)招投标疑似串标”问题
        经自查,本项目于2019年2月1日发布招标公告,经投标人提疑后,于2019年3月1日发布澄清通知,对招标文件中电动葫芦高度参数由18m统一修改为12m,双螺旋给料机长度功率参数统一修改为长度L为6.9m,功率P为7.5kw,因此,3家单位商务标中数据与澄清通知一致,与原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清单不同。本项目污泥处理阶段采用污泥低温干化技术,污水深度处理阶段采用高效沉淀池技术,目前污泥低温干化工艺系统供应商和高效沉淀池厂工艺系统供应商对部分土建要求、设备数量、技术参数均有较大的不同,为保证不同的工艺系统供应商均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次招标时采用工艺系统性能包的方式,即投标人在满足水量、水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对设备的数量、参数进行优化调整,高效沉淀池工艺系统清单中也明确“参数和数量由工艺系统供应商确定”。本次投标中三家投标人污泥低温干化工艺系统均采用广州晟启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制造的晟启成套产品,高效沉淀池工艺系统均采用威立雅水务工程(北京)有限公司制造的威立雅成套产品,采用同一工艺系统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和报价进行投标,故报价呈近似比例、产品名称及相应规格型号、数量等类同情况,未发现串标行为。针对自查情况,集团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采购管理相关举措:一是按月落实业务技能培训及廉政教育活动,2022年12月起,已开展采购管理人员及评标专家“月月学”4场;二是按照《集团采购监督管理办法》《集团采购活动监督检查工作规则》规定,每月开展采购活动抽查的同时,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自查,进行重点监管,持续利用阳光平台电子监督系统监督串标或疑似串标行为;三是持续落实并严格执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相关规则、规定,包括发现疑似串标作投标无效处理,2022年7月至今集团主动发现并处置无效标3个;四是配合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制定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良行为的处理制度和平台采购市场诚信体系,相关制度已于2023年1月提交市国资委备案;五是2022年6月集团成立采购管理中心,持续加强后续项目评标过程管理,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重点关注以往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给出处理意见。
        (四)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涉水生态问题的整改落实方面
        1.针对“宁波市新周净化水厂国有土地(二期预留土地)被违法侵占事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
        根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浙02民终3999号〕执行情况,排水公司现已收回相关土地,给予1名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与法院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多次协调,确认人及可移动资产已搬离,对方对于违章建筑拆除无异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风险评估和资产评估,同时公司法律顾问出具自行拆除违章建筑法律意见书;与小港街道做好自行拆除报备和对接工作,做好自行拆除的前期相关工作;2022年11月18日对方确认收到违章建筑拆除律师函;2022年11月25日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拆装,完成整改要求。
          2.针对“房地产巨额亏损项目未有效整改”问题
        一是2022年12月、2023年1月,原水公司与法院开展对接工作,做好相关解释说明,取得理解与支持;二是2022年11月,梳理出白溪房产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清单;三是2022年12月集团董事长带队赴相关产业集团商讨白溪房产项目事宜,取得相应进展,同时集团召开白溪房产整改工作协调会议,审议通过整改工作领导机构与工作机构,讨论存在问题,明确下一阶段工作重点与开展方向;四是2023年1月相关产业集团专业团队与原水公司对接,对宁海白溪房产相关事宜开展现场调研,双方初步商议研究方案,就各自关注的问题表达了相关想法,商定加快推进步伐;2023年2月,原水公司编制完成宁波白溪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处置方案,并起草合作框架协议初稿,开展进一步洽谈;五是拟待相关洽谈工作取得初步成果后,在恰当时机再对白溪房地产公司进行整体评估后计提坏账准备。
        三、持续整改打算
        下一步,集团党委将继续对照整改清单,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推动问题整改,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进水务环境事业改革发展迈上快车道。
        
(一)把准方向,抓好整改工作的持续性。强化专项巡察持续整改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锻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展示一流形象”作风大提升活动为抓手,强化精准整改、高标整改、彻底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列出计划步骤,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大力度,提升整改工作的有效性。以持续整改为契机,着力解决一批阻碍水务环境事业改革发展的关键性问题,从推动集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入手,加强顶层设计谋划,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提高“长久立”的精准性、有效性。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全过程、全链条、全周期监督检查,敢于动真碰硬,有效传导责任压力,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要坚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坚决防止老问题“死灰复燃”、新问题“不断萌发”。
        
(三)明晰标准,落实纪律规矩的约束性。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是水务环境集团管党治党、兴企强企工作质量的一次“政治体检”,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集团党委切实把主体责任、“第一责任”扛在肩上,把管党治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强化国企担当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关键少数”、重要岗位、重点领域,严格权力管控,深化“四种形态”运用机制,强化以案促改,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制度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
        
(四)借势借力,增强事业发展的坚定性。将专项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水务环境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动能,牢固树立“为城市发展提供优质要素保障、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水务服务的新愿景、“成为全市国企改革的示范、成为全国水司综合发展的标杆”的新目标,以深入推进“甬有碧水”专项行动为契机,大力推进“水务一体化、污水资源化、资产证券化、重大水利水务工程建设”四项核心任务,不断优化涉水产业多元布局,加快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坚决扛起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的国企担当。


          (相关数据截至2023年3月上旬)


中共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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