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2026年零星工程(建筑、市政、水利)施工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6.11
  • 发布处室:采购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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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零星工程(建筑、市政、水利)施工单位入围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实施地点包含招标人及其下属各子(分)公司、各中心,部分项目规模较小,单个项目造价较低,实施地点较分散,涉及到零星派工的多种内容,部分项目地点偏远,包含鄞州区、海曙区、江北区、前湾新区(杭州湾)、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宁海县等。

2.2招标范围:标段一和标段二:相应服务范围内单个项目造价在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零星工程(建筑、市政)施工项目(除招标人另行公开招标实施及特殊的项目外)。标段三:相应服务范围内单个项目造价在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零星工程(水利)施工项目(除招标人另行公开招标实施及特殊的项目外)。(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项目总投资:合计2533万元,各标段施工范围及预估造价见下表。

标段

招标范围

预估造价

(万元)

1

本标段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水务科技中心、智慧水务运营中心、采购管理中心、宁波市奉化区水务有限公司、宁波工业供水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甬水控股委托的相应服务范围内单个项目造价在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零星工程(建筑、市政)施工项目(除招标人另行公开招标实施及特殊的项目外)

1248

2

本标段为制水分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宁波市宁东水务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江北分公司、镇海分公司、北仑分公司、鄞州分公司及其他委托的相应服务范围内单个项目造价在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零星工程(建筑、市政)施工项目(除招标人另行公开招标实施及特殊的项目外)

1135

3

招标人及其下属各子(分)公司、各中心及其他委托的相应服务范围内单个项目造价在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零星工程(水利)施工项目(除招标人另行公开招标实施及特殊的项目外)。

150

注:1、本招标文件的各标段任务量为预估数量,在实施过程中按实结算。在实施过程中(合同期内)可能出现实际任务量多于或少于合同总金额的风险,以及在合同期内的其他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2、本项目实施地点包含招标人及其下属各子(分)公司、各中心,部分项目规模较小,单个项目造价较低,实施地点较分散,涉及到零星派工的多种内容,部分项目地点偏远,包含鄞州区、海曙区、江北区、前湾新区(杭州湾)、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宁海县等。

3、其他指:其他未列明的下属各子(分)公司、各中心和新成立的下属各子(分)公司、各中心。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单个项目服务期限:自单个项目施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具体以单个项目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5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和标段2: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标段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证)。

3.4.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标段3: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标段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其他要求:

3.4.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6月12日9:00 至2026年6月16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标段一人民币15万元;标段二人民币15万元;标段三人民币2万元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6月22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6.3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 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

7.2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7.3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56号

联 系 人:樊老师

电  话:0574-87859813

招标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高新区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11楼业务四部

联 系 人:汤幸杰

电  话:0574-87360849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毛军华

联系方式:0574-87360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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